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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30

    你说你要走

    你说你要走,我知道我没法留,对于一些观念你总是有自己的坚持。
    我对自己的观念也是有坚持,我们吵过很多次,经常指鼻子骂脸,但你不曾今天这样说过。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走,但是我还是坚持我的观念,因为我只活我自己,我觉得怎样好就怎样好。
    有人说观念不一样你可以妥协,我说妥协会被更看不起,对吧?
     
    以后没人再坐我的沙发,我想我会哭,也确实真的哭了。
    有人看了这篇日记会以为我丢了女朋友,其实不是,是比女朋友还要重要的东西。
    虽然我很想你是我的女朋友,可惜,真可惜。
    好吧,继续和乐乐聊天去,聊那些其实不存在的东西。
    再不聊天我会死。 
    July 23

    早上的老头坐在早上的阳台上

    又是凌晨4点到家,虽然还有4个小时就要上班,我没有直接爬到床上,
    打开阳台的大门,坐在7楼的露台上,呼吸早晨第一丝阳光带来的空气,我就要离开这个生活了一年的小屋了。
     
    盛夏的早晨由于昨夜雨水的眷顾并不显得很热,鸟鸣恰如其分得出现的恰到好处的好,很浪漫。
    摸口袋,掏香烟,点上,冒出一阵烟,写意的深呼吸。
    连续三天流连于夜店,就今天没有带乐乐她们,今天一起喝酒的哥们太流氓了,不带对他们好。
    做过传媒就知道,地方新闻媒体的都是流氓,没有见过中央媒体不知道他们是否一样流氓。
     
    喜欢乐乐和她的漂亮同学一点都不安静的安静,其实她在酒吧里真的好安静。
    封舞的小帅脸也可以好好的把玩,羡慕他们的年轻。
    离上次喝醉大概快一年了,真开心,可以再次喝醉,顺便吃吃两个小loli的豆腐,并让她们拎我回家。
    男人都喜欢被女人拎回家,不管那些女人比自己小多少,男人总喜欢做儿童状,因为他们总是不成熟的。
    乐乐说我是怪叔叔了,乐乐你小心些,怪叔叔是决不放过任何一个loli滴。
    今天他们要坐上火车滚蛋了,忽然有种何日君再来,故人已不在,年华似流水,双鬓尽斑白的感觉。
    不知道下一次往死里嗨的机会在哪里?不过谢谢你们陪我疯,抱歉你们来玩没有照顾好你们。
    如果还有机会带你们去疯,那时的我会静静的看并拎你们回家好了。
     
    楼底的走道有只猫走过,蹑手蹑脚的,这时清晨的阳光穿过楼层的间隙进入我的眼帘。
    于是决定睡觉去了。
     
    不知道我是否爱你们,不知道你们是否爱我,迷茫的眼神解释我的困顿,梨花的诗歌放飞傻比的心情。
    想用一支枪打中自己肥硕的肚皮,没有血,看黄色的油脂流干时,
    我变成拥有六块腹肌的青衫少年,伴随着林间的清风追逐着美人们的芳影。
    July 19

    昨天去唱K了

    还是没有学会粤语版本的富士山下
    真失败
    发个牢骚 OVER.
    July 13

    丧家犬不敢有乡愁

    又开始找房了,就好像一条被主人抛弃的狗,在满是钢筋水泥的荒野中寻找一个住所,我就是一条野狗。
     
    记得刘原写过一篇文章叫丧家犬也有乡愁,如果你不知道刘原是谁,那么我告诉你刘原是一个和我齐名的作家,不过他擅长写黄色周刊,我嘛一般都写深度报道。回到丧家犬这个问题上来,他说丧家犬也有乡愁,都他妈的丧家了,既然家已丧何来故乡?没有故乡屁个乡愁。丧家犬最重要的是找到下一个安身立命之所,狗日的现代社会没有水泊梁山,要不老子早就反将上去了。
     
    今天还要继续找房子,汪汪汪...谁赐一套每月只收100月租空调水电电视机、宽带煤气淋浴器都有的豪宅给我那?
    July 10

    早上起床一如既往的腰酸背疼,一边捶着脊背一边刷牙,正要漱口的时候咖啡壶呜噜呜噜的开始叫唤,于是很电视剧的叼着牙刷含着一口的泡沫冲去拔电源,因为最近实在太胖怎么看都不像韩剧男主角,所以很是煞风景的。减肥计划暂停导致这样的情况,心里面一直在对自己说,这样吧反正夏天也不会怎么长肉的。
     
    出门上班,大雨,瓢泼大雨,非常的大,怎样很古龙的描写吧!这段描写下划红线并加五分如何?打开伞冲出去,由于雨太大实在哼不出Raindrops Keep Falling on My Head的曲调,看来早上要喝立顿奶茶才能哼出那样的曲子吧。嗯,真的一点也不浪漫那。
     
    到公司收起伞,忽然想起这把伞陪了我好像整七年了,不经意间发现一把伞却凝聚了我所有的性格和心性。首先这把伞不是我买的,是我在某个咖啡店里捡回来的,不知道是它原来的主人不经意的忘记,还是彻底抛弃它的缘故,在某雨天的咖啡店里等了一个下午没有人来取走它,于是便一直把它带在身边了。不知不觉的就在我身边呆了七年,不知道是它幸运遇上了我可以有了七年之久的寿命,也许在它前主人的手里早就灰飞烟灭了也不敢说,更不知道还是我遇上了它从而承蒙它在这七年与我一起风雨无阻并肩而行。这让我忽然想起一部电影叫别惹我,女主角吴秋月的那把白色雨伞和她写的那本书,书的名字叫旧欢,旧欢这本书到底有没有我不清楚,但许流山的甜点确实很好吃。
     
    七年之痒在我和我的伞之间并不存在,七年过去了倒是更加的如胶似漆,正如阿糖所鄙视的我与我所有的女子的故事一样,粘粘糊糊纠缠不清,也正和我的伞一样么?这我还不是很清楚,至少我很爱我的伞,而那些别的也许会慢慢不爱了罢。
     
    不过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的伞是否爱我。